交易登记号: 18GC06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浦科技园区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由 象发改石审批[201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石浦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石浦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石浦科技园区垃圾中转站工程
2.2建设地点:石浦科技园区经四路西侧
2.3工程造价:约320万元
2.4工程规模:用地面积2000.25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637.48平方米,建成后垃圾中转日处理垃圾能力240吨。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及场地、围墙、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配套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
2.6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6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三)其他
3.8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 初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 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0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2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1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要求:当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7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8】44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传统线下摇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结束后进行线下摇号,摇号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围信息推送给入围的投标企业,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将入围企业的代码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资料的形式)。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后予以关注,请收到入围信息的投标企业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17时0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18 年10月26 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9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由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每个项目每家单位的收款账号都是不一样的)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8 日16: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2日 14 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邮 编:315731
联 系 人:陈建国
手 机:13567873983
单位电话: /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天力大厦7楼718室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胡盈盈
手 机:13486086055
单位电话:0574-65722016
电子邮箱:1784341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