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永丰桥拓宽改造工程施工船舶警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桥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船舶警戒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全长750米,设置双向八车道规模。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梁主跨按3×60米布置,与现状桥梁一致,设计通航等级为V级航道,双孔单向通航,通航尺度40×5米。
预算金额:约376.9万元。
招标范围:提供专业警戒船舶、拖轮及人员为施工警戒服务等。
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且满足通航安全论证及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至少具有两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警戒船。
3.1.2警戒船要求必须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相关文件,且为投标人自有船舶。
3.1.3警戒船必须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的船员,船员须持有相应合格的适任证书,与投标人建立1年及以上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 9:00 至2023年11月1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由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5万 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 毛军华、房科红、金洁莹、孙丽琴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20205
本招标项目永丰桥拓宽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船舶警戒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全长750米,设置双向八车道规模。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辅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新建桥梁主跨按3×60米布置,与现状桥梁一致,设计通航等级为V级航道,双孔单向通航,通航尺度40×5米。
预算金额:约376.9万元。
招标范围:提供专业警戒船舶、拖轮及人员为施工警戒服务等。
服务期限:暂定24个月,且满足通航安全论证及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至少具有两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警戒船。
3.1.2警戒船要求必须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相关文件,且为投标人自有船舶。
3.1.3警戒船必须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的船员,船员须持有相应合格的适任证书,与投标人建立1年及以上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 9:00 至2023年11月1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由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5万 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 毛军华、房科红、金洁莹、孙丽琴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2020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