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项目-双师课堂三期建设预算项目(市专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项目-双师课堂三期建设预算项目(市专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00009304-XM001
项目名称:“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项目-双师课堂三期建设预算项目(市专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1.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推拉黑板、学生追踪摄像头、教师追踪摄像头、视频采集卡、无线麦、麦克风、高保真音箱、音频处理器、麦克风吊架、音频连接线、视频连接线、安装及调试、互动教学多分屏返送系统、服务器汇聚交换机、应用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分级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互动系统、教务综合管理、应用数据管理、应用数据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6至2023-09-1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时到现场购买纸质版文件(详见下文注意事项),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86483801 ),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如果是委托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注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字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现场购买,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注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字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携带现金。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11)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13)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14)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2.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3】356号
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 本项目已于2023年05月09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5.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 质疑方式、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梁良;电话: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8. 投诉处理渠道: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梁一凡,010-89368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联系方式:梁良,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良
电 话: 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项目-双师课堂三期建设预算项目(市专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200009304-XM001
项目名称:“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项目-双师课堂三期建设预算项目(市专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1.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推拉黑板、学生追踪摄像头、教师追踪摄像头、视频采集卡、无线麦、麦克风、高保真音箱、音频处理器、麦克风吊架、音频连接线、视频连接线、安装及调试、互动教学多分屏返送系统、服务器汇聚交换机、应用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分级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互动系统、教务综合管理、应用数据管理、应用数据监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6至2023-09-1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时到现场购买纸质版文件(详见下文注意事项),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86483801 ),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注意事项:如果是委托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注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字样)、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现场购买,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注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字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磋商文件下载成功截图(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携带现金。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09-19 13: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11)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要求,优先采购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13)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
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14)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
2.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3】356号
3.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 本项目已于2023年05月09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5.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中标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 质疑方式、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梁良;电话: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8. 投诉处理渠道: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梁一凡,010-89368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北楼3层
联系方式:梁良,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良
电 话: 13269778343 010-67409665/667/66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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