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2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致:福鼎市方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福鼎市绿森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森辉农林专业合作社、霞浦县林冠农业专业合作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造林项目 已由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2023年11月3日场务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林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长后、九园工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总面积113亩,其中长后工区73亩,作业方式为林地清理、开设防火带与炼山、整地挖穴、栽植等,九园工区40亩作业方式为整地挖穴、栽植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2023年花化彩化整地造林实施面积113亩,苗木总株数3386株(其中地径3cm以上、苗高1.5m以上紫薇400株,红叶石楠200株,山杜英1066株;地径2 cm以上、苗高1.5m以上天竺桂100株;地径1.5 cm以上、苗高1.2m以上火力楠1200株,樱花(骨里红)420株),工程预算价92261元(含林地准备、栽植、卸车、搬运和购苗的费用)。具体详见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花化彩化项目整地造林与苗木预算一览表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本项目设计)。
2.5.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
3.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要求进行造林,使用合法来源的苗木。苗木栽实、打紧、栽直,栽植不低于设计的初植密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营造林施工、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等,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
4.2.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5. 投标公司之间出现相同代理人或者相同联系电话被视为串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单价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价金额不高于预算单价,采用单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方式进行报价,且单价整体下浮百分比值在0%至12%之间,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前,提交地点为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营林股;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外业勘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
9. 开标日期及地点
9.1. 开标日期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福鼎后坪国有林场小会议室
10. 公示时间
10.1.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11.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德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和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公众号(绿色檫树坪)及公示栏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地 址:福鼎山前街道通和路2巷8号
电 话:15280675931
联系人:余先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花化彩化整地造林项目 已由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2023年11月3日场务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林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长后、九园工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总面积113亩,其中长后工区73亩,作业方式为林地清理、开设防火带与炼山、整地挖穴、栽植等,九园工区40亩作业方式为整地挖穴、栽植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2023年花化彩化整地造林实施面积113亩,苗木总株数3386株(其中地径3cm以上、苗高1.5m以上紫薇400株,红叶石楠200株,山杜英1066株;地径2 cm以上、苗高1.5m以上天竺桂100株;地径1.5 cm以上、苗高1.2m以上火力楠1200株,樱花(骨里红)420株),工程预算价92261元(含林地准备、栽植、卸车、搬运和购苗的费用)。具体详见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花化彩化项目整地造林与苗木预算一览表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本项目设计)。
2.5. 工期要求:2023年12月20日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
3.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2005要求进行造林,使用合法来源的苗木。苗木栽实、打紧、栽直,栽植不低于设计的初植密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投标人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营造林施工、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等,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
4.2.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5. 投标公司之间出现相同代理人或者相同联系电话被视为串标处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单价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投标单价金额不高于预算单价,采用单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方式进行报价,且单价整体下浮百分比值在0%至12%之间,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前,提交地点为福鼎后坪国有林场营林股;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外业勘查时间:2023年11月13日
9. 开标日期及地点
9.1. 开标日期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福鼎后坪国有林场小会议室
10. 公示时间
10.1.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11.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德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和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公众号(绿色檫树坪)及公示栏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地 址:福鼎山前街道通和路2巷8号
电 话:15280675931
联系人: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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