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债权拟聘请法律中介机构进行一般风险代理。
债权情况:该项目系分公司于2018年3月、2017年11月分别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收购的债权资产。
其中,工商银行贷款债权10笔,截止2020年3月11日,债权本金余额476,800,000.00元,所欠利息25,770,531.45元,罚息69,486,413.17元,复利2,784,646.37元,其他债权5,828,443.00元,债权总额580,670,033.99元;招商银行贷款债权3笔,截止破2020年3月11日,债权本金余额93,849,819.84元,所欠利息4,906,704.49元,罚息27,059,638.36元,复利1,578,122.20元,其他债权1,770,838.00元,债权总额129,165,122.89元。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上述债权清偿聘请代理律所,代理方式为一般风险代理,达到最低代理目标是付费的先决条件。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业务部门的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债权项目,从分公司对该项目债权提起诉讼时已委托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事项。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代理后,积极协调法院推动案件诉讼工作,并在主债务人及抵押人破产后,配合办理了债权申报等工作,和管理人反复沟通变价方案,并为分公司争取担任债委会主席,为项目处置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先后做了大量工作。因此,从熟悉案件的程度考虑,由其代理能够更及时、高效的帮助实现债权清偿。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苏州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北楼十楼
五、公示期限
自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25-8455135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450号斯亚财富中心28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