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zb-hc〔2023〕-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玉飞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水土保持
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FWZB-HC〔2023〕-6
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海发改基础字〔2020〕12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2020〕3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就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询比采购,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釆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采购
1.2采购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滨湖路,终点至乌兰淖尔湖沙堤路,路线全长1.262 公里。项目设计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 30 公里/小时,断面设置为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为 7.5 米,路面宽度为6.5米,其中行车道宽2×3.25米,土路肩宽 2×0.5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包划分及釆购范围
2.2服务期限:
STBCJCJL合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STBCSSYS合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毕之日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STBCJCJL合同包:
(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b.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信誉要求:详见本条3.2款、3.4款、3.5款、3.6款。
(4)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STBCSSYS合同包:
(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信誉要求:详见本条3.2款、3.4款、3.5款、3.6款。
(4)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参与的采购活动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止期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7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
3.8本次采购潜在供应商可对所有合同包进行响应,但同一供应商只允许被推荐为1个合同包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其他合同包不再推荐,推荐的优先次序为:1STBCJCJL合同包,2STBCSSYS合同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釆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10楼会议室。若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快递签收时间。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收 件 人:白美玲
电 话:15174737927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10楼会议室。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wuhai.gov.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科
联系电话:0473-205217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15174737927
联 系 人:白女士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C座1202室
邮政编码:010040
联 系 人:梁玉飞
电 话:18947913543
2023年10月13日
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FWZB-HC〔2023〕-6
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海发改基础字〔2020〕12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以《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2020〕3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就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询比采购,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釆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乌海市环湖景观道路工程(乌兰淖尔湖沙堤至滨湖路)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采购
1.2采购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滨湖路,终点至乌兰淖尔湖沙堤路,路线全长1.262 公里。项目设计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设计时速为 30 公里/小时,断面设置为双向2车道,路基宽度为 7.5 米,路面宽度为6.5米,其中行车道宽2×3.25米,土路肩宽 2×0.5米。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包划分及釆购范围
合同包号 | 采购范围 | 采购内容 |
STBCJCJL |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 | 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内容,开展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度报告、总结报告等;(2)根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3)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4)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5)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6)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 |
STBCSSYS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对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技术审查后取得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2)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
2.2服务期限:
STBCJCJL合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STBCSSYS合同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毕之日止(或服务合同另行约定的时间)。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STBCJCJL合同包:
(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b.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信誉要求:详见本条3.2款、3.4款、3.5款、3.6款。
(4)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STBCSSYS合同包:
(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3)信誉要求:详见本条3.2款、3.4款、3.5款、3.6款。
(4)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参与的采购活动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截止期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准,若不足三年以成立日期开始计算),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7本次釆购不接受联合。
3.8本次采购潜在供应商可对所有合同包进行响应,但同一供应商只允许被推荐为1个合同包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其他合同包不再推荐,推荐的优先次序为:1STBCJCJL合同包,2STBCSSYS合同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釆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10楼会议室。若供应商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快递签收时间。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收 件 人:白美玲
电 话:15174737927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10楼会议室。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wuhai.gov.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科
联系电话:0473-2052173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海环湖景观道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东街29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15174737927
联 系 人:白女士
代理机构:内蒙古华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C座1202室
邮政编码:010040
联 系 人:梁玉飞
电 话:18947913543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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