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灵武市沙沟治理三期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灵武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马宁0951-402170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波181952188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灵武市沙沟治理三期工程施工四标段、五标段、  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灵武市沙沟治理三期工程己由灵武市水务局关于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灵武市沙沟治理三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灵水发〔2024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任务是在既有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对沙沟及其支沟进行治理,完善区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沟道防洪减灾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本次治理范围包括沙沟、陆家沟、大东沟、靳水沟及小东沟,总长68.48公里,其中:沙沟治理段长13.9公里,陆家沟治理段长23.82公里,大东沟治理段长8.68公里,靳水沟治理段长10.75公里,小东沟治理段长11.33公里。

    沙沟设计流量为 171.9立方米每秒, 陆家沟设计流量为42.64 ~61.44立方米每秒,大东沟设计流量为29.87 立方米每秒,靳水沟设计流量为 24.01~52.14立方米每秒,小东沟设计流量为51.56立方米每秒。 实施阶段进一步复核水位线推算成果。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白土岗乡

    2.3 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次招标共划分为 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及范围如下:

    四标段:包含小东沟治理段长11.33公里及配套建筑物等内容。

    五标段:包含陆家沟砌护治理工程2.51km,防汛道路工程8.14km及配套建筑物等内容。

    六标段:包含陆家沟砌护治理工程2.02km,沟道清淤疏浚工程4.50km,防汛道路工程10.29km及配套建筑物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其余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6日至2024922359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 2024 919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并准时参加电子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灵武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水务局               址: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商业街5-1-12   

          邮    编:750400            邮    编: 750400                     

          联 人:马宁                         人: 李波                    

          电    话:0951-4021702      电    话:  1819521884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宁夏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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