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春秋乡田埠村水口组路基路面硬化工程)
金额
149.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16063001
预算金额14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64-86269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包公告
一、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16063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春秋乡田埠村水口组路基路面硬化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春秋乡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舒城县春秋乡
六、项目类型:施工类
七、发包方式:合理低价法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1499861.00元
九、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十、竞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响应文件中应按照发包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响应文件中应按照发包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竞包人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十一、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十二、标段数:共1个标段。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5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shucheng.etrading.cn/)
十五、项目发包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时30分
十六、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竞包人从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上无偿下载,未下载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备   注:
1、竞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响应文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现场发包+网上解密”方式,竞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会,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本人知情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查验,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发包会开始后竞包人应另行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登录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观看发包会直播并解密响应文件,发包会现场不提供解密设备。解密程序开始后所有竞包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发包文件规定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由发包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成交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成交人应按规定办理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发包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竞包人提出疑问或异议的,应当隐藏竞包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竞包人网上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2时00分,发包人网上集中统一答复或对发包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
5.竞包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将发包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时以响应文件编入的原件扫描件为审查依据。编入响应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参与小型项目发包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发包过程及履约行为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将参照《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披露修复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公管委办〔2021〕9号)文件中关于对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舒城县小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系统联系电话:4009280095。
8、联系方式
发包人: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56465515
代理机构: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862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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