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及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ZX-2023FW-17)
金额
3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zx-2023fw-17
预算金额3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及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X-2023FW-17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及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2(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3(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制造业服务 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合同包5(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制造业服务 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为3年或合同发生金额到达采购预算止(以先到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2(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3(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合同包5(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企业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明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并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合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应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至少应包括采购标的所要求的剂型(合剂)。(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洗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应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至少应包括采购标的所要求的剂型(洗剂)。(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胶囊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应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至少应包括采购标的所要求的剂型(胶囊剂)。(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散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投标人应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范围至少应包括采购标的所要求的剂型(散剂)。(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01日 2023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温馨提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62313760-807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7号

联系方式:020-86888565-2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  话:020-62313760-807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制剂委托配制服务及中药饮片粉碎加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3113002).zip
委托协议.pdf
项目投标温馨提示+远程开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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