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吕萍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莹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88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 标段
(1)项目概况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起于江北新区兴浦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处,主线设置桥梁上跨江北大道,于江北大道处设置地上枢纽,沿铁路东侧往南,上跨浦珠路和津浦铁路后沿兴浦路铺设,上跨浦滨路后以隧道方式下穿规划横江大道,并在横江大道处设置地下互通,隧道下穿长江后沿建宁西路向东,于惠民路处设置地下互通,工程终于建宁西路与热河路交叉处附近,路线全长约6801米,其中隧道段长约3550米(含敞口段),路基段长约336米,高架段长约2915米。工程设置江北大道互通、横江大道地下互通、惠民路地下互通共三处互通,风塔两座,管理中心一座,并包含相关地面辅道。项目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盾构隧道管片衬砌内径13.3米,外径14.5米。
工程起点至横江大道互通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横江大道互通至工程终点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起点至惠民路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3.5米+2×3.75米;惠民路互通至终点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2×3.75米。辅道采用双向四/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单侧行车道宽度2(3)×3.5米。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2.25米,净高4.5米。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需对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交工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作为申请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交工质量核验的必要条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招标范围为:
a、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除机电工程外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房建等工程的交工检测工作。
b、建宁西路主线高架桥第一联、江北大道互通主线桥第四联的桥梁静动载试验工作。
(3)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从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者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
(2)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隧道或桥梁工程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隧道或桥梁工程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4 17:30 至 2024-11-11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7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 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 025-83194125。
9.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9.7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125邮政编码:21000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 系 人: 吕萍
电 话: /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联 系 人:
韩莹、成伟铭、李扬
电 话:
025-87715119
传 真:
025-8771511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8】888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政府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 标段
(1)项目概况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起于江北新区兴浦路与江北大道交叉处,主线设置桥梁上跨江北大道,于江北大道处设置地上枢纽,沿铁路东侧往南,上跨浦珠路和津浦铁路后沿兴浦路铺设,上跨浦滨路后以隧道方式下穿规划横江大道,并在横江大道处设置地下互通,隧道下穿长江后沿建宁西路向东,于惠民路处设置地下互通,工程终于建宁西路与热河路交叉处附近,路线全长约6801米,其中隧道段长约3550米(含敞口段),路基段长约336米,高架段长约2915米。工程设置江北大道互通、横江大道地下互通、惠民路地下互通共三处互通,风塔两座,管理中心一座,并包含相关地面辅道。项目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盾构隧道管片衬砌内径13.3米,外径14.5米。
工程起点至横江大道互通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横江大道互通至工程终点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起点至惠民路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3.5米+2×3.75米;惠民路互通至终点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单侧行车道宽度2×3.75米。辅道采用双向四/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单侧行车道宽度2(3)×3.5米。隧道建筑限界净宽12.25米,净高4.5米。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需对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交工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作为申请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交工质量核验的必要条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项目JN-JGJC标段,招标范围为:
a、建宁西路过江通道工程除机电工程外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房建等工程的交工检测工作。
b、建宁西路主线高架桥第一联、江北大道互通主线桥第四联的桥梁静动载试验工作。
(3)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从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者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乙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资质;
(2)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隧道或桥梁工程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隧道或桥梁工程中间质量鉴定项目或交工验收检测项目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4 17:30 至 2024-11-11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7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9.1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2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9.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5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 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 025-83194125。
9.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9.7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125邮政编码:21000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 系 人: 吕萍
电 话: /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联 系 人:
韩莹、成伟铭、李扬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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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25-877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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