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亚基地(一期)信息化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0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贤伟020-8354171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3
公告正文
三亚基地(一期)信息化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现对三亚基地(一期)信息化建设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三亚基地(一期)信息化建设施工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1838992368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贤伟、巫奕健、钟铭 联系电话:020-83541713、020-8360227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11楼
三、建设地点:三亚基地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
四、项目概况:先导示范区推进中心1号楼二层机房建筑面积273平米,层高 4.9米,其中地板下沉 0.6 米,活荷载为 12KN/平方米(降板区域)。二层机房及配套用房区域建筑面积约389平米,层高 3.9米,活荷载为 12KN/平方米(原图纸新风机房及网络机房位置),原气瓶间位置活载2.5KN/平方米。货梯载重 1600kg,轿厢尺寸 2000mm(宽)*1750mm(深),电梯门尺寸 1100mm(宽)*2100mm(高)。交付标准是毛坯房。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先导示范区推进中心1号楼二层机房建筑面积273平米,层高 4.9米,其中地板下沉 0.6 米,活荷载为 12KN/平方米(降板区域)。二层机房及配套用房区域建筑面积约389平米,层高 3.9米,活荷载为 12KN/平方米(原图纸新风机房及网络机房位置),原气瓶间位置活载2.5KN/平方米。货梯载重 1600kg,轿厢尺寸 2000mm(宽)*1750mm(深),电梯门尺寸 1100mm(宽)*2100mm(高)。交付标准是毛坯房,本次招标为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机房及配套用房的相关信息化及附属功能建设。
3、最高投标限价为:9013034.35元。
六、资金来源:旧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09时30分(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投标人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近7日内未到访过高风险区)。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 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登记申请表》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办理登记手续。《投标登记申请表》见公告附件,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文件发售:完成登记手续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如供应商尚未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购买文件。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会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注册及购买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完成企业注册。(网址:www.gdgczb.com)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十五、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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