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繁昌区委党校迁建项目党性教育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54.7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0gc2023fj9820
预算金额354.72万元
招标联系人武小莉0553-7872756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黎亚琴18949509887
中标公司百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54.72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淑娟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繁昌区委党校迁建项目党性教育馆
项目编号
WH10GC2023FJ9820
标段名称
繁昌区委党校迁建项目党性教育馆
标段编号
WH10GC2023FJ982001
招标人
名称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党校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峨溪南路43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武小莉 0553-787275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人及电话
黎亚琴 1894950988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百达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网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报价(元)
3547210.00
项目负责人
王淑娟
证书编号:皖234212104871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文件(含预算)给招标人审查。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审查意见出具设计文件最终成果和相关资料。具备施工条件后,在9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绥蒙各界抗日教国会旧址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2.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院史馆展陈项目设计施工;
3. 云南财经大学校史楼改造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励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天地间博展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投标报价(元)
3451278.90
项目负责人
王姗姗
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名称:皖234222208939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文件(含预算)给招标人审查。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审查意见出具设计文件最终成果和相关资料。具备施工条件后,在 90 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中共郎溪县委党校党性教育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2. 安徽省工委驻地旧址革命文物展陈项目;
3. 金寨县南溪红军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麦金利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3440275.17
项目负责人
岳国庆
证书编号:皖23419219354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文件(含预算)给招标人审查。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按招标人审查意见出具设计文件最终成果和相关资料。具备施工条件后,在 90 日历天内施工完成。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熙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被否决原因:未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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