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朝龙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炫政132605692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18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主要施工范围为古夫镇至昭君镇、南阳镇燃气管道改造建设。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兴山县地区范围内。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文件且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上传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8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刘朝龙
电 话: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3260569275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 招标人电话:1397258843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友情提醒:
本项目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兴山县2023年度城市燃气管道及供排水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18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二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主要施工范围为古夫镇至昭君镇、南阳镇燃气管道改造建设。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答疑澄清时公布。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拟派项目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兴山县地区范围内。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文件且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上传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解密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8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人:刘朝龙
电 话: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7号综合楼5楼501室
联系人:卢炫政
电 话:13260569275
十三、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260569275 招标人电话:1397258843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2585151、0717-258316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友情提醒:
本项目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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