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0292]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工程(不含拟远期实施的综合管廊)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工程(不含拟远期实施的综合管廊)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29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日期:2024年02月06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pdf
万环西路南延线(十六涌半至海堤段)扩建工程(不含拟远期实施的综合管廊)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029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4 | (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成)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主)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0-84986039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日期:2024年02月06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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