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GZZ(南)24010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光泽县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官先生136008134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0599-79295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公告正文
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ZZ(南)2401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8.0000 万元,招标人为光泽 县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羽仔系列雕塑》:白头鸡三人组雕塑(6 组)18 个、蛋壳鸡三人组雕塑(3 组)9 个、三人组小鸡雕塑(4 组)12 个、半圆鸡三人组雕塑(2 组)6 个、细腿鸡三人组雕塑(3 组)9 个、大鸡三人组雕塑(14 组+2 个)44 个、大小鸡五人组雕塑(3 组)15 个、一带四 鸡雕塑(5 组)25 个、背书包三人组小鸡雕塑(8 组)24 个、没背书包三人组小鸡雕塑(6 组)18 个、彩色五人组小鸡雕塑(4 组)20 个,包括艺术创作、三维数字化建模、雕塑基 础建设与预埋、包装运输、安装、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陶艺坊的一系列设备,详见采购 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卖)三楼>购买采 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卖)三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卖)三楼> 七、其他
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 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白羽肉鸡旅游小镇综合开发项目陶艺坊和小鸡雕塑货物类采购项目;1.2 采购人:光泽县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上级拨款,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羽仔系列雕塑》:白头鸡三人组雕塑(6 组)18 个、蛋壳鸡三人组雕 塑(3 组)9 个、三人组小鸡雕塑(4 组)12 个、半圆鸡三人组雕塑(2 组)6 个、细腿鸡三 人组雕塑(3 组)9 个、大鸡三人组雕塑(14 组+2 个)44 个、大小鸡五人组雕塑(3 组)15 个、一带四鸡雕塑(5 组)25 个、背书包三人组小鸡雕塑(8 组)24 个、没背书包三人组小 鸡雕塑(6 组)18 个、彩色五人组小鸡雕塑(4 组)20 个,包括艺术创作、三维数字化建模、雕塑基础建设与预埋、包装运输、安装、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陶艺坊的一系列设备,详 见采购清单;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 采购范围:《羽仔系列雕塑》:白头鸡三人组雕塑(6 组)18 个、蛋壳鸡三人组雕塑(3 组)9 个、三人组小鸡雕塑(4 组)12 个、半圆鸡三人组雕塑(2 组)6 个、细腿鸡三人组 雕塑(3 组)9 个、大鸡三人组雕塑(14 组+2 个)44 个、大小鸡五人组雕塑(3 组)15 个、
一带四鸡雕塑(5 组)25 个、背书包三人组小鸡雕塑(8 组)24 个、没背书包三人组小鸡雕 塑(6 组)18 个、彩色五人组小鸡雕塑(4 组)20 个,包括艺术创作、三维数字化建模、雕 塑基础建设与预埋、包装运输、安装、税金、保险等所有费用;陶艺坊的一系列设备,详见 采购清单;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交付 ;
2.3 交货地点:光泽县圣农大道 ;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一、二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财务要求:提供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3)业绩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无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 存在本条第 3.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 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 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每日
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3:3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福 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卖)三楼>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 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采 购文件不办理邮购。供应商须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报名>。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华科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卖)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 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釆购项目,釆购公告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 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8 其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泽县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地 址: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 39 号 地 址: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 卖)三楼 邮政编码:354100 邮政编码:354100
联系人: 官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 话:13600813476 电 话:0599-7929596
传 真: 传 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网 址: 网 址: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光泽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泽县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 39 号
联 系 人:官先生
电 话:13600813476
电子邮件:9599235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光泽县镇岭路 3 号(海尔专 卖)三楼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99-7929596
电子邮件: 1293390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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