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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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超盛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化纤布1200万米项目
长兴超盛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厚全工业集中区
企业投资15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房屋4600平方米,集聚喷水织机共167台、牵经机2台、卷布机2台。项目建成后,全厂最终形成喷水织机231台、加弹机2台的生产规模,可年产化纤布2200万米,化纤丝2400吨。
2023年7月21日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hbj.huzhou.gov.cn/
art/2023/5/17/art_1229208555_58957148.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粉尘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林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机油、废包装油桶、废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原材料包装固废、金属屑及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钢丸、焊渣、废塑粉、废塑渣、废布袋及废滤芯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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