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现在修改为: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增加环保设备相关规格、数据内容,详细内容在答疑澄清文件扫描件和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前附表8.5项第三点。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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