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2.9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00-02372
预算金额230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427-865005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H24-211100-02372

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903室

中标(成交)金额:529,900(元)

评审总得分:8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对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服务要求:一、投标人资格 无 ★二、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实施区域单元总面积1242.86km2,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5km2,实施区域包含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涉及辽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单元和辽河口水环境生态修复单元两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实施辽河口湿地北部区域生态恢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螃蟹沟干支流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辽河干流两岸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绕阳河综合整治项目和生态保护修复物联网与“天地空”一体化监测项目等4个子项目和1个监测项目,共计5个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3050万元。 ★三、主要工作内容 ★3.1工作内容:对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开展防洪影响评价。形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2报告内容如下: 1 概述:建设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防洪影响分析范围 2 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概况;区域概况;河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工程及其他设施;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3 河道演变:河道历史演变概况;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4 防洪评价分析与计算: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冲刷淤积计算与河势影响分析 5 防洪综合评价: (1)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2)项目建设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3)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4)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5)项目建设对堤防安全、岸坡稳定及其它水利工程影响评价;(6)项目建设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7)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8)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6 结论与建议:防洪综合评价主要结论与建议 ★3.3技术标准: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4)《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 808-2021) (5)《河道演变勘测调查规范》(SL383-2007) (6)《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 ★四、质量要求:满足《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付丽、袁辉、赵丽丹、张欣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2663182、13604937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86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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