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金额
100.8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发布日期:2024-06-20
发布日期:2024-06-20
合同名称 | 济南市二环南快速路龙鼎立交匝道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 | 发包人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承包人 | 山东金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240 |
合同价款 | 1008834元 | 合同规模 | 139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工程北起龙飞路,南至二环南快速路,西起现状龙鼎大道,东至龙鼎隧道西洞口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6-1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6/15 |
违约责任 | 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和本项目工作需要派驻相应人员到岗。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随意调换,擅自调换项目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次/人,其他管理人员需支付违约金20000.00元/次/人,甲方有权在最近一期服务费中扣除。2.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责任:(1)对于乙方已经提供且无法退还的服务,甲方不支付检测费用;(2)要求乙方按照全部检测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出具的检测报告经第三方检测有结论错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的费用乙方不再收取,已收取的退回。乙方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4.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进行检测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100%检测时,每次扣除乙方合同金额的20%。5.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等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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