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南京市公安局警用装备更新专项-反恐处突类装备项目(一)(NJAC-2023010HW)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在南京市鼓楼区云武巷1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AC-2023010HW
2.项目名称:2023年度南京市公安局警用装备更新专项-反恐处突类装备项目(一)
3.预算金额:人民币79.6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79.6万元
5.采购需求:排爆机器人1台;侦查机器人2台。
6.所属行业:制造业
7.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8.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以下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57118284@qq.com。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户:18138879711;
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标书工本费(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获取后,工本费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7月27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云武巷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方式:025-84428318
2.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18138879711
八、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1.4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 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