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25.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077074179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易霏 1378919552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7 17:23 - 2024-09-11 17:23
采购单位: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且入围新宁县2024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包三(猪肉)的供应商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详见附件《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
竞价公告》
附件: 麻林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竞价公告9月07日).docx
响应附件要求:1.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送货人员健康证;2.报价明细表;3.不接受品牌/产地更换,否则拒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5: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邵阳市 新宁县 麻林瑶族乡 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所辖实体学校(新宁县民族中学、麻林瑶族乡中心小学)
送货备注: 1.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2.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否则拒收。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077074179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雷易霏 1378919552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7 17:23 - 2024-09-11 17:23
采购单位:新宁县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且入围新宁县2024年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包三(猪肉)的供应商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猪肉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猪肉; 猪肉:猪肉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只能运送当天屠宰的新鲜肉并提供相关票据。供货的猪肉必须肉质紧密、无渗无液、无腐臭变质异味。不得采购生病、死因不明或利用化学药品催长等劣质猪肉。肉质新鲜,当天生产,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食用鲜猪肉,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去头去尾去骨瘦带肥,不得配送冷冻猪肉产品,也不得配送冻改鲜(解冻肉)的猪肉产品。;猪肉:肌肉有光泽,色泽均匀,脂肪乳白色。外表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腊味等异味。指压后有弹性,能迅速恢复正常。外表湿润,不粘手。不得配送病、死猪肉、残剩肉、老母猪肉、瘦肉精超标的猪肉。;采购人需求描述:1、详见附件《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竞价公告》,2、报价送样猪肉品牌不限。; 次要参数要求: | 15650斤 | 257912.00 | 金藏肉业 光铭肉业 |
买家留言:详见附件《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
竞价公告》
附件: 麻林中心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食堂猪肉采购竞价公告9月07日).docx
响应附件要求:1.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送货人员健康证;2.报价明细表;3.不接受品牌/产地更换,否则拒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5: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邵阳市 新宁县 麻林瑶族乡 麻林瑶族乡中心学校所辖实体学校(新宁县民族中学、麻林瑶族乡中心小学)
送货备注: 1.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2.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否则拒收。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猪肉 | 1.入围供货商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框架协议入围时的下浮率,否则为无效报价,如报价相同时按响应优先原则选择。2、本项目两个星期定价一次,8月28日县发改局发布超市零售价格肥瘦肉为16.48元/500g,请各竞价单位在此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合同期间,以发改局公示的超市平均零售价按此下浮率进行结算。如学校有猪排骨等其他部位食材需求,学校和供货商可在供货合同中予以约定,但约定的结算下浮率不得低于报价下浮率。3.为确保产品的合法来源及售后服务质量,竞价结束后学校将组成供货商现场考察工作小组对拟签订合同的供货商资格条件、进货渠道、存储条件、配送及应急能力、人员团队、企业实力、售后服务等进行现场考察,如存在安全隐患对供货商予以劝退。4.竞价排第一名的供货商放弃合作后由排名第二的递补,并顺次递延。如供应商放弃合作,不得参与其他学校的竞价。5.履约保证:签订合同的供货商按预算金额8%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电子增信(不计息,履约完成无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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