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浦渔港古城二期文旅业态招商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32093
项目名称:石浦渔港古城二期文旅业态招商代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80000
最高限价(元):2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石浦渔港古城二期文旅业态招商代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招商月费(12个月)金额,不含招商佣金。石浦渔港古城二期文旅业态招商代理服务的相关工作。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邮寄投递: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邮寄至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考虑到开标地点,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开启前一天邮寄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未密封文件将予以拒收。因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响应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②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5、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竞争性磋商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6、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响应。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石浦老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石浦渔港中路58号海峡广场2号路3楼
联系方式:0574-6597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574-27820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豪迪、周健
电 话:0574-27820692
附件信息:
石浦渔港古城二期文旅业态招商代理服务项目【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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