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9827001b01
预算金额1057.11万元
招标公司永清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佳苒173316458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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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永清县水利桥梁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9827001B01
招标内容:

【永清县水利桥梁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水利桥梁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投资【2023】296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域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建设项目为桥梁重建项目,涉及到渠头南一龙江渠桥、惠元庄村北桥、西养马庄桥、僧垡头村东北桥、管家务村东南桥,共5座桥梁。规模按照不低于原桥所跨渠道过流能力标准建设。对渠头南一龙江渠桥、惠元庄村北桥、西养马庄桥、僧垡头村东北桥、管家务村东南桥,共5座桥梁进行重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3m、16m和20m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混凝土空心板均采用预制吊装方式施工。桥面铺装均采用防水混凝土三角铺装,混凝土型号为C50P6。桥梁铺装厚度为10~15cm,铺装完成后桥面横坡为双向1.5%。在桥台位置处设置伸缩缝,桥头两侧各设置一块桥头搭板,桥面两侧以5m间隔设置Φ15cmPVC泄水管,行车道两侧设混凝土防撞护栏。桥墩结构形式为柱式墩,桥台采用桩接盖梁基础,顺接段路面铺装混凝土。 建设周期:143日历天,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57.11万元(其中勘察9.5万元、设计15.33万元,建设工程1032.28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预算(含工程量清单)、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利桥梁、闸、涵工程施工任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 ①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工程测量可以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已经完成并审批通过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招标文件一并公开发布的,上述成果资料的编制单位和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建筑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同为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水利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5 08:302024-01-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益昌中路223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排3#门3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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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志强

联系人: 高佳苒
电话:

13731629567

电话: 173316458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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