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已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泉州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开管经[2024]16号)、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调整泉州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开管经[2024]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3761.753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8813.53㎡,其中地下室面积约为2322.94㎡,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490.59㎡。建筑层数最高为5层,建筑最高高度为23.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7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813.53㎡,基坑最大深度5.35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区医院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建筑占地面积129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13.53㎡,地上5层、地下室1 层,其中地下室面积约为2322.94㎡,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490.59㎡。建筑层数最高为5层,建筑最高高度为23.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7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813.53㎡,基坑最大深度5.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层数最高为5层,建筑最高高度为23.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7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813.53㎡,基坑最大深度5.35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3761.7531万元,建筑层数最高为5层,建筑最高高度为23.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22.7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8813.53㎡,基坑最大深度5.35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61753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10(苗木养护期为 12 个月(6 个月成活养护,6 个月日常养护)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76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必须创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月8日 17:00(北京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4万元(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年度投标保证 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 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 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 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 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3]5 号、泉建筑[2022]24 号、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 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 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 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 投标文件中;或④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 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5产业园A栋3号楼2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28055917,传真:/
联 系 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雕艺街3号台青创业园5楼569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385615288@qq.com
电 话:15080400800,传真:/
联 系 人:朱枚玲/庄灿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地 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5-223530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