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联通陕西汉中分公司2023年西副楼老化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5.0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47102309000283
预算金额45.09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凯凯18766731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中国联通陕西汉中分公司2023年西副楼老化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SS47102309000283 发布时间:2023-09-08 16:55:08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陕西汉中分公司2023年西副楼老化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代理编号:HX-202300103-060),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代理编号:中国联通陕西汉中分公司2023年西副楼老化改造工程项目HX-202300103-060
1.2采购内容:对公司西副楼楼顶防水,三楼改造、二楼员工餐厅操作间防漏处理、与西副楼连接的大门门楼横梁相关事项进行修缮。
1.3采购预算:450977.74元(不含税)。
1.4工期要求: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5质保要求:装修工程质量、电气管道、给排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未列明事项须符合国家相关保修期限要求
1.6实施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与梁州路十字联通公司院内。
1.7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8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5879.96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专用资格要求:
2.1.1 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应答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如已按国家要求资质变更的,须对应上述资质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1.2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房屋修缮类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改造类):
(1)时间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单个业绩合同金额≥40万(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2.1.3 人员要求:
(1)应答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应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若提供证书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应答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不少于1人。
材料要求:提供人员清单表,身份证扫描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7月至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应答人,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1.4 消防要求:应答人须承诺项目完工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消防检测和消防验收工作。
2.1.5 环保要求:装修材料及检测要求:应答人须承诺提供的装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板材、乳胶漆等)达到环保国标要求及工程竣工后进行环境检测,检测结果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标准(提供承诺书)。
2.1.6 施工保险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每位施工作业人员购买赔付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提供承诺书)。
2.17分包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
2.2通用资格要求:
2.2.1 证照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
2.2.2 税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应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选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2.4 守法要求: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应答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应答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不良行为。
2.2.5 回避原则:应答人不得与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不得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2.6 应答人关系审核:应答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情况按无效应答处理:
(1)同一标段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标段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标段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说明:1)同一标段不同应答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应答文件和应答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2)和(3)无效应答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应答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中选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选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选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2.7 应答方式要求:本次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8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在应答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9 风险点展示:采购人将进行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2.10 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11 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12 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供应商合规承诺》。
2.2.13 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应答(洽谈)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1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登陆-﹥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1)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详见比选公告附件:应答人操作、沃支付操作等操作方法。
(3)免责声明: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4.2.2华信电子采购平台账号注册(网址:https://hxcg.hxdi.cn/)(此环节须在采购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
(1)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支付成功后,还须登录“华信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以便退还保证金及开具发票。
(2)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详见网站: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本项目信息登记。
4.2.3注意事项:由于采用电子标, 应答人须在购买文件交费时间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的应答文件递交,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流程请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操作。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00),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1时00分。
5.2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5.3应答人未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应答无效。当电子应答(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1本项目唱价、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评标,则延期等待系统恢复正常。
5.3.2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上传,以避开临近截止时间大家集中上传造成的网络拥堵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应答报价需要最后确认,可先提前上传应答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最后再单独上传报价文件;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维护人员会在非工作时间段内(17:00至8:00)维护平台系统,应答人如果在该时间段上传应答文件有可能会造成应答文件丢失或无法上传。建议应答人在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段内上传应答文件。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无须到场)。唱价时应答人须准时登陆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并在查看完报价后及时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6.2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异常时,参选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应答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因应答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和结果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与梁州路十字联通公司
联系人:钟经理
电话:15619160158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橡树星座B座25楼
项目负责人:房凯凯/黄艳/楼晓波
电 话:18766731888
电子邮件:18766731888@139.com
9.附加项:
9.1潜在应答人须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流程,否则将无法完成本项目应答。
9.2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31-85560102。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汉中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发布单位 :汉中市分公司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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