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二次)
金额
988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80万元
招标联系人庄严024-815721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尹志慧024-815723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1
公告正文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 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招标人为中国 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 环水场、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场、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空分站作为独山子石化公司 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绿色低碳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的一部分,为本项目 提供氮气、氧气。 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次空分站的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由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空 分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2.2招标范围:空分装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1套,详见附件1塔里木二期空分装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询价书及 相关技术要求等。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塔里木二期空分装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 2.4交货期:2025年8月20日。 2.5交货地点: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 货。 2.6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工程交接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 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7资料返回时间:返资时间、内容及深度详见附件1塔里木二期空分装置空分站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2.9.1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预付款。 (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卖方文件清单(VDL); 2.9.2第二次付款:进度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的进度款。 (1)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相当于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3第三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 将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相当于合同总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6)按照承诺书规定的随机文件(含数字化交付资料)。 2.9.4第四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且买方收到业主方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 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的开车款。 (1)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卖方付款申请表。 2.9.5第五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2)卖方付款申请表。 2.9.6第六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 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一(1)份复印件。 2.10最高投标限价:9,880.00万元。 2.11报价方式及组成:设备整体交付,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含设备及材料价格、开车备品(两年备件单独报价不 包含在总价中)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至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设计 费、文件资料费、数字化交付以及服务费(如开箱验收、指导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等)。(卖方供货范围如招标文件与询 购文件发生冲突,以招标文件和澄清为准)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 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自主设计并制造深冷空分产氮量(单套36000Nm³/h及以上)装置(空分装置业绩须包含冷箱)且投用1年以上经调试合格的业绩一套。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 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与最终用户或与EPC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最终用户盖章的性能测试报 告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运行良好证明材料方为有效业绩,如未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内容、盖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 查)。所提供的业绩发票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介质、单套处理能力、最终用户名称、使用装置、稳定运行时 间、投用时间及联系人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 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 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配合。 3.4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 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 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4.3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 站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 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 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 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4.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5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5.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 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3不接受已在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投标活动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 情形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出具未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 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 程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5.4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失败和被否决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4日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 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 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 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专栏其他操作手册/指南的相关章 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①-②项工作后,即可直接从中国石油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另外,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及时在交易平台上确认企业信息(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 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信息开具和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标书费发 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 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 月21日 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 标仪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7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联系人:庄严 联系人:尹志慧 电话:024-81572138 电话:024-81572362 电子邮件:zhuangyan6@cnpc.com.cn 电子邮件:yinzhihui06@cnpc.com.cn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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