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5.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097
预算金额3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权锋18643883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097
项目名称: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现场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电子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18643883090
邮箱地址: syszszb@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03013000267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权锋
电 话: 18643883090
项目概况
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097
项目名称: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952,000.00
最高限价(元):3,952,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和要求,对开发区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雨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确保城市道路排水设施运行平稳,保障居民正常生活,规范运行排水设施,按规定对排水系统进行日常养护,保障排水排放顺畅。
三、本项目采购标的数量:
采购标的的数量:2024年开发区雨水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设五个标段,每个标段约160公里雨水设施维修养护。
四、服务要求
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约160公里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24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24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定期清扫排水井周围的区域,清除落叶、碎石和其他堵塞物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24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履约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履约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9.热线支持:合同期限内7*24在线。
现场支持:( 0.25 )小时内响应;( 0.5 )小时内到达。
10.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本项目属于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现场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电子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024-81358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 18643883090
邮箱地址: syszszb@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03013000267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权锋
电 话: 1864388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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