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迁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69-834337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迁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5297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迁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红园二路5号102室建设单位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原厂址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李屋村金湖路320G号一楼。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4WQ5NPX7。现因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将厂址由东莞市桥头镇李屋村金湖路320G号一楼搬迁至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红园二路5号102室进行投产建设(迁建后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东经114°6'53.514",北纬23°2'21.807")。项目迁建内容大致如下:1、新增50万元投资额;2、对现有的压制成型工序废气处理工艺进行调整,由原先的“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调整为“两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迁建后,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000m2,项目主要从事密胺塑料餐具的加工生产,年产密胺塑料餐具80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压制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抛光粉尘经收集后再引至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水喷淋装置捞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市桥头玺泉家居用品加工店迁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公示时间2023-11-18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联系电话0769-83433755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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