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至2026年度百强企业(集团) 表彰金牌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g2024-0066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敏8168802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861011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2024年度至2026年度百强企业(集团) 表彰金牌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9 17:42:02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至2026年度百强企业(集团) 表彰金牌制作项目 JSZC-320612-NTJD-G2024-006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G2024-0066 

项目名称:2024年度至2026年度百强企业(集团) 表彰金牌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克报价不得高出收到采购通知当天上海黄金交易所官网公布的Au99.99开盘价+20元;同时2024年度总价合计不得超过8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4年至2026年每年度采购一批金质奖章,奖励2024年度-2026年度通州区百强企业(集团),每年度采购金质奖章数量共计112枚(暂估),数量最终按实结算,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交货(含开模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注: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黄金交易所交易专户资质;

11.承诺函;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

14.监狱企业证明函(如符合监狱企业的需提供 );

15.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黄金交易所交易专户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投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采购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

联系人:朱敏

联系电话:8168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86101116、1537048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86101116、1537048680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