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BZQC2022CG048
二、项目名称:
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项目古井大道至鹿邑段中心实验室和交竣工验收实验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南路 18 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零贰万元整(¥ 20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项目古井大道至鹿邑段中心实验室和交竣工验收实验室项目第1标段 服务范围:亳州市古井大道至鹿邑段 服务要求: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项目古井大道至鹿邑段项目中心实验室,基层、 面层、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过程检测等。 服务时间:1270日历天 服务标准:20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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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小杰、李德付、赵敏、陈玉成、孙刘见(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2日
3.开标日期:2022年9月23日
4.资格能力条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详见附件
7.项目负责人: /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2年10月1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公管办:0558-5539639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1369号
联系方式:李阳 0558-5523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南段455号(市政府向南300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558-5587189 19965917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8-5587189 19965917117
十、附件
招标文件.pdf分项报价表.pdf评分汇总表.pdf信誉一览表.pdf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