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关于2022-2023年海口市新埠岛、海甸岛、滨海段及南渡江河口段防洪(潮)工程及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第二次遴选)流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截止2024年11月14日16时30分,未有被询价单位提交2022-2023年海口市新埠岛、海甸岛、滨海段及南渡江河口段防洪(潮)工程及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第二次遴选)的报价文件。
根据《招标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和我中心《内控制度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点“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截止时间内接收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应当重新招标”的规定,上述遴选工作流标。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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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和我中心《内控制度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点“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截止时间内接收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应当重新招标”的规定,上述遴选工作流标。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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