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委托,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SHZB[GK]2024001、2024年福州华侨中学采购一批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设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福州华侨中学采购一批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HZB[GK]2024001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华侨中学采购一批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9,050.00元
采购包1(2024年福州华侨中学采购一批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559,0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9,050.00元
投标保证金: 5,59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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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102100-教学仪器 | 2024年福州华侨中学采购一批化学智能吊装实验室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559,05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如有)作出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采购包1:采购货物清单”中所列的采购标的,对所投所有货物的制造商情况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进行逐项填写,其中,采购标的“序号1至序号17”、“序号21至序号4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序号18至序号20”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招标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表述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本补充说明中的规定准确填写,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4 至 2024-08-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5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19号
联系方式:0591-838093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联系方式:0591-6203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电话:0591-6203512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盛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