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
2.项目编号:JSZCZC2024171号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年05至 2024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投标方要提供以下材料(但是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投标文件:本招标书后面要求的各项投标资料。
四、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获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于2024年08月20日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2.请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8月20日-2024年08月22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成交标准
1.本次招标报价的合计最高限价为:19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标书响应程度,报价等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1.投标单位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此之前对接招标工作联系人彭老师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
2.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00之前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应以信件形式密封,信封上应注明“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投标文件字样,于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00之前送至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南门传达室(扬州市九龙湖路66号)。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建议书文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接受投标资料联系人:贾老师 手机:13852712322
投标方应将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副本各壹份。
6.评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前后
7.评标地址: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8.招标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前后
9.合同签订时间:待招标流程走完程序后进入合同流程即可通知中标单位来校签订合同。
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2024年08月20日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
2.项目编号:JSZCZC2024171号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应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年05至 2024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投标方要提供以下材料(但是不仅限于以下材料)
投标文件:本招标书后面要求的各项投标资料。
四、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获取方式
1.本招标文件于2024年08月20日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2.请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8月20日-2024年08月22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报名(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成交标准
1.本次招标报价的合计最高限价为:19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标书响应程度,报价等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1.投标单位如有任何疑问,请在此之前对接招标工作联系人彭老师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
2.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00之前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应以信件形式密封,信封上应注明“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食堂屋顶防水项目”投标文件字样,于2024年08月23日上午10:00之前送至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南门传达室(扬州市九龙湖路66号)。对于任何以邮寄方式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建议书文件,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或义务。以传真方式发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接受投标资料联系人:贾老师 手机:13852712322
投标方应将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副本各壹份。
6.评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前后
7.评标地址: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凤栖湖校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8.招标结果公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前后
9.合同签订时间:待招标流程走完程序后进入合同流程即可通知中标单位来校签订合同。
如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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