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采购人”)委托,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货运站一期二阶段3号库ULD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货运区3#货运站一期二阶段3号库ULD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EA2018W0227001
项目内容及要求:货物处理系统设备及安装 一套
一. 竞争性磋商采购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电汇
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东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1229429310027085
开户行:工行长宁虹桥机场支行。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有兴趣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联系招标机构购买,每份人民币叁仟元整,请银行电汇至我司银行账号后邮件发送银行凭证。(仅限接收到竞争性磋商邀请的供应商购买)
购买文件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04月08日至2018年04月11日止(9:00-11:00, 13:00-16:30,节假日休息)。
三.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方案书(商务部分)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方案书(技术部分)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3.电子版(U盘)一份(仅商务和技术,不能出现报价);
4.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单独密封包装;
四.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19日下午13:30前,地点: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五.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4月19日下午13:30,谈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180号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六.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任意一条有缺失或无响应,则磋商响应文件视作无效,该供应商的谈判资格予以废除)
1)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所属国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
2)注册资金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须提交根据合同付款进度计划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前分别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35%(主要设备到货)和25%(主要设备安装调试)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3)供应商或其分包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分别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供应商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企业无行贿犯罪纪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