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江市】美丽城南宜居开发建设项目-永益路北侧01地块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六圩港东路(中圩路-东进路)工程
金额
927.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28
预算金额927.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月0523-89188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丽城南宜居开发建设项目-永益路北侧01地块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美丽城南宜居开发建设项目-永益路北侧01地块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靖行审备[2023]9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国际汽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六圩港东路(中圩路-东进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靖江市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86.15亩,其中01地块用地166.86亩,道路基础设施用地119.29亩。01地块总建筑面积13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3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绿化等。同步建设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永益南北路、中洲西路、联善路、六圩港东路、聚能路以及通达路。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28001001
六圩港东路(中圩路-东进路)工程
六圩港东路(中圩路-东进路)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927.68
2.5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承包人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合同价(或审计价)的40%(含预付款、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春节前支付至审计价的7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春节前支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8月-2023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15时00分至2023年11月14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8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国际汽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靖江市城南园区东进西路88号
地址:
靖江市建同康花苑北区D-2-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47720421@QQ.COM
联系人:
/
联系人:
王月
电话:
电话:
0523-8918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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