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58.6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352-2023
预算金额58.6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8404410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352-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6300万元,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1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6|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七、其他
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纪
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4-54611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5840441055
电子邮件: LNCTZBDL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季y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庇官(盖章)
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防护应急收集池、防落网增设工程已由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 进行资格后审。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为沈吉高速公路水源保护区路、桥面排水应急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主要
工程为在沈吉高速沈吉小桥43(双向)、沈吉小桥44(双向)路基边坡底部增设隔油沉砂池-沉淀调节池-过滤池,并在桥梁两侧增设竖直防落网。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维修业绩。
主要 人员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 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2023 年 10 月 7 日至2023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 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沈吉应急增设工程+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GS@163.com邮 箱,并经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 om/s/iXRjipB4kXi,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 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企业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 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 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 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 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询比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 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LNCT352-2023沈吉应急增设工程+单位名称)。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
,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座4楼409B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 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抚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章党靖江路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4-54611999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840441055
传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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