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财政局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级部门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行〔2021〕1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策研究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B1002数据处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根据《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需要,对近三年(2021、2022、2023年)预算编审、支出标准有关数据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智能挖掘清洗分析,从技术和制度两个维度,提出预算支出标准管理和预算编审智能应用解决方案以及预算支出标准制度设计意见建议,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作为最终成果文件。
(二)通过数据收集挖掘分析和预算编审现状梳理,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前瞻性决策支持,提高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有关对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课题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完成昆明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课题研究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有关信息进行保密,在内部网络环境中物理隔离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到11月1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 63550713
2023年11月10日
一、项目名称
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B1002数据处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根据《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需要,对近三年(2021、2022、2023年)预算编审、支出标准有关数据和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智能挖掘清洗分析,从技术和制度两个维度,提出预算支出标准管理和预算编审智能应用解决方案以及预算支出标准制度设计意见建议,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作为最终成果文件。
(二)通过数据收集挖掘分析和预算编审现状梳理,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前瞻性决策支持,提高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有关对策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不超过20000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策研究课题经费。
六、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完成昆明市本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课题研究有关数据收集和挖掘分析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财政局有关信息进行保密,在内部网络环境中物理隔离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财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到11月1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 63550713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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