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项目编号:GZJH2023-DYZZ-C004-4-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jh2023-dyzz-c004-4-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婷187201214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3-DYZZ-C004-4-1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磋商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方式: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s_dyjh@163.com邮箱(未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需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否则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开始供货后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南安支行
户 名: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56100103080000602
3.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付款一次(或按实际资金限额协商结算)。结算:当月物品供货服务费=各物品实际供货数量×中标人供货价或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当月考核扣款金额-违约责任金额。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园(城发集团内2楼)
联系方式:谢女士、13767778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
联系方式:张玉婷1872012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婷
电 话: 18720121428
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H2023-DYZZ-C004-4-1
项目名称: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2023年下半学年-2024年上半学年全县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釆购项目(生鲜禽肉类) | 1 | 家 | 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2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有效期限为一年,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磋商文件中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方式:网上报名或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s_dyjh@163.com邮箱(未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需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否则响应无效。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开始供货后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保证金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南安支行
户 名: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56100103080000602
3.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付款一次(或按实际资金限额协商结算)。结算:当月物品供货服务费=各物品实际供货数量×中标人供货价或市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当月考核扣款金额-违约责任金额。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余县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园(城发集团内2楼)
联系方式:谢女士、13767778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章江路牡丹商城6号楼81-82号店面
联系方式:张玉婷18720121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婷
电 话: 187201214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