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秭采合备[2022]000036号
二、合同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数字资源播放设备、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秭采计备【2021】XM0535
四、项目名称: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秭归县教育科研信息中心
2、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16号
3、联系方式:13997696861
4、供应商(乙方):武汉噢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
6、联系方式:158716981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数字资源播放设备、多媒体设备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噢易云提供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767600
5、合同金额:76.7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2项目名称: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1.3项目概况:全县15所初中考生身份识别管理平台、手持式身份识别终端、身份识别客户端、壁挂式身份认证终端、金属探测器、信号屏蔽仪供货、安装及其相关培训和售后等伴随服务。为明确项目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4本合同的组成。本合同由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如出现描述不一致的情况,按上述顺序优先解释。第二章 项目内容、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2.1项目内容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全县15所初中考生身份识别管理平台、手持式身份识别终端、身份识别客户端、壁挂式身份认证终端、金属探测器、信号屏蔽仪供货、安装及其相关培训和售后、考试支持等伴随服务。2.2售后服务本合同同时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进场实施服务,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有关的售后服务(以下称为“服务”),服务内容按本合同规定。2.2.1本项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3年(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除外),保修期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支持服务,甲方根据故障情况向乙方提出技术支持服务。2.2.2在保修期内,若因器材、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1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乙方负责提供备品备件供甲方使用,待配件修好后再更换回来,非人为因素故障配件,若无法修复,则乙方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损坏,乙方按投标价格更换与损坏设备相同或优于投标文件的器材。2.2.3在保修期外,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其价格不高于投标报价。2.2.4在2.2.3发生,甲方须支付费用情况下,乙方保证给与甲方优惠价格,其价格不超过投标报价。2.2.5乙方负责进行系统测试及线路、设备的维护:每年对设备及线路巡检一次;检查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网络状况。2.2.6系统出现故障,乙方要及时维修,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转:一般系统或设备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不能修复的要及时通知甲方组织专班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因光缆断裂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维护时限不作限制,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和组织足够力量及时修复。2.2.7中考支持服务。乙方根据采购人的考试安排和需求,安排技术人员在考前对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对学校使用人员、监考人员进行培训,更换非人为损坏的设备及耗材,在考试过程中安排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该服务在保修期内免费。2.2.8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三章 项目工期3.1实施服务工期根据该项目配套项目实施服务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确定本项目开工日期,实施服务工期90日历天,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其相关培训工作。3.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进场实施,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3.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和项目量增加;2)实施服务过程中非乙方的原因,如停电等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因现场或部分现场不具备实施服务条件导致实施服务工期的延误;4)不可抗力;5)双方协商约定或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第四章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4.1甲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4.1.1实施服务场地在乙方实施服务前应具备实施服务条件,在乙方进场后继续负责解决有关协调问题;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现场实施服务电源,保证实施服务期间的需要;4.1.2在项目实施服务前组织乙方和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4.1.3协调项目配合,监督、检查项目质量、进度,并指派专人负责;4.1.4甲方应安排专门人员保证乙方能在甲方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及周六、周日正常实施服务。4.1.5若因甲方原因甲方逾期付款,应支款项最迟应付日的三日后的次日起,每周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2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4.2.1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实施服务现场、实施服务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4.2.2保证实施服务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4.2.3对于已安装调试完毕的前端设备,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不具备保管义务;4.2.4若因乙方原因乙方逾期完工,则乙方应从规定完工日三日后的次日起,每周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4.2.5实施服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3-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3-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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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1-12-29
- 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招标公告2022-01-30
- 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2022-02-21
- 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022-01-21
- 秭归县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