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系统开发公开招标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dbab-w1001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JLDBAB-W1001
预算经费:18万元
专业领域:计算机与软件,其他

投标邀请函
 
某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系统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3-JLDBAB-W1001
三、项目概况:
1.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3个月内完成。
4.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PCI总线和虚拟仪器技术开发一套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软件系统,该系统可以实现对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技术状况进行在线、离线、原位的快速检测与判定,为快速修理提供强力手段支持。(2)检测对象主要包括装甲装备当前主要使用的灭火抑爆系统型号,具体型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预留拓展其他型号灭火抑爆系统的接口。(3)招标人提供工控机及主要数据采集模块。
5.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系统可安装执行程序1套,并可在招标人提供的工控机上安装运行;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与维护手册1套;3.检测系统软件主要源代码1套。
6.设计依据:国家、军队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给定的技术要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装甲装备灭火抑爆系统快速检测系统开发

1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18

0.3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接受三资企业)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合法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保密资质认证或军队保密资质认证,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金状况可支撑,并提供近三年内任意1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资信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注解: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②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⑧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⑩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⑪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的为准);
⑫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一)     发放时间
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3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     发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
(三)     发放方式
潜在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记名免费领取,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或电子邮件。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国家保密资质证书或军队保密资质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装备承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保密承诺书原件1(格式详见附件1);
(6)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备注联系方式)方可领取。
以上材料需在报名时一并完整提供,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完整提供的,由招标人向其发放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未能通过报名的,将不得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领取招标文件,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为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  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  投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
4.  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将选择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   开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025-80802441,18951015919;传    真:025-80802488。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80号;邮政编码:210012。
纪检监督:周先生  025-808024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