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BXS 2023022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303-2023-00185
三、项目名称
2022年省级农业转移支付太阳能路灯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华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汉东路20号四幢3单元上层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49.8974(万元)
货物类 |
名称:2022年省级农业转移支付太阳能路灯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370盏 单价:1348.58元/盏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盛强,万晶,卓伟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3-10
2、评审地点: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0.748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的质疑函等原件,质疑函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内容清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都区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2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湖北银行,建设银行联系方式:裴行长:15572225366;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刘行长:1597276060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冷家东巷花溪河小区1栋北单元
联系方式:0722-3335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22-3253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媛媛、张青福
电话:0722-3253478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pdf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pdf
项号 | 类别 | 内容 |
1.2 | 采购人 | 随州市曾都区生态能源服务中心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4 | 项目名称 | 2022年省级农业转移支付太阳能路灯项目 |
1.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全部条件,具体要求及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5.1资格审查表” |
1.7 | 项目监督部门 |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
1.8 | 最高限价 | 50.0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2.1 | 采购内容 | 采购太阳能路灯一批,包括货物的采购、安装、运输、仓储、装卸、调试、验收等 |
2.2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
2.3 | 质量要求 | 通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
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支付方式。(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南郊支行账号:1805007309250022116(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开具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人及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3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勘察 |
6.2 | 供应商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4日17时00分前提出 |
8.1 |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使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签字”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11.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12.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3 | 投标保证金 | 不作要求 |
14.1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 |
15.1 |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册,不允许出现活页或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右上角应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应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5.2 | 封套上写明 | (1)采购人名称;(2)项目名称;(3)项目编号;(4)供应商名称;(5)供应商地址。(6)“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
16.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时间 | 地点: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时间:详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9.2 | 评审专家人数 | 评审专家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依法组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2.4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23.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八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 □接受不接受 |
八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对价格进行比例扣除。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九 | 其他要求 | / |
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补充事项 | 其他补充事项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时间为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则“近三年”是指月年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6月30日以前,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本数。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时间为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则“近三年”是指月年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6月30日以前,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本数。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时间为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2017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6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172)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则“近三年”是指月年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6月30日以前,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7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本数。 |
项目名称 | ... | ||
发包人名称 | ...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金额 | ... | ||
合同签订时间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序号 | 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6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5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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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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