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庆高新区凤凰公寓(含附属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0qt24z100523
预算金额152.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H0QT24Z100523  

项目名称

安庆高新区凤凰公寓(含附属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人名称

安庆生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023

公示时间

20241025 日至20241028 1730

招标人代表

苏先生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阡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21288.00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业绩

1. 安徽省商务厅 2021 年机关办公楼物业托管服务采购合同

2.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物业保洁合同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庆民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18588.00元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业绩

1. 安庆工业学校物业服务合同

2. 宿松新发地农产品物流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680000.00元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业绩

1. 界首市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2年交警局及下属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片区)

评标情况

详见现场记录表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0556-5999971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亮,联系电话:0556-599997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现场的方式向安庆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36801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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