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满城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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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469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满城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满审招标核准{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满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水毁道路重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1.2招标编号:BDJL-2023065
2.1.3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水毁道路74.216km,路面宽度3.5-9m,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
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2.1.6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周期15天,并提供相关服务至竣工验收为止;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3.3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进行暗标评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8 09:00至2023-12-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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