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0 17: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霍县发改[2023]202号文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霍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县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
2.1.2建设规模:
①新建PE100供水管网11879.5m,管道设计压力1.6MPa。其中:一级供水管网4524.5m;绿化供水管线7355.0m。②新建排水管网12746.25m,管径为DN500-800,其中:DN500双壁波纹管(HDPE)57.36m,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5498.99米,DN6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715.45米,DN8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272.98米,DN200球墨铸铁管929.97m,D344*22双壁波纹管(HDPE)3175.5m,D464*32双壁波纹管(HDPE)1096米,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4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钢筋混凝土阀门井2座。③新建减压阀站一座,PE中压燃气管6.45km,管径为De110-315,其中:De315中压燃气管网4.1km,De160中压燃气管网1.85km,De110中压燃气管网0.5km。④新建道路4244.84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50km/h。道路红线宽度8-20m,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灯416座。⑤新建铁艺栏杆围墙3385.5m,绿化面积125829.3㎡,分别种植乔木、灌木、地被灌丛花卉等。⑥新建10千伏线路3816m,导线采用JKLGYJ-10-240型,新立12米电杆87基,新装断路器5台,新装高压计量1台,新装隔离刀闸8组,新装100KVA变压器1台,前一断路器1台、高压计量1台。
2.1.3总投资额:13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6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标段为二标段。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配合服务等)、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完成2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作未提供。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2项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3年5月-2023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0时00分至2023年11月05日1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霍城县
联系人:吴何新
联系方式:180099962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联系人:莫晓燕
联系方式:13070365297
注:以此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