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遇见福州”政务微博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sq[gk]2022004-2
预算金额3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SQ[GK]2022004-2的2022年“遇见福州”政务微博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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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栋10层;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完成服务内容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政务微博“@遇见福州 ”账号的内容保障,围绕时下网络热点,整合福州文化和旅游资源,多方位采集福州文化旅游资讯,做好“遇见福州”微博内容保障工作;每个工作日提供不少于20条的图文发布内容,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10条;周末及节假日提供不少于10条的图文发布内容,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5条。 5.2为“遇见福州”微博制作相关主题的定制海报,每年设计、制作的海报数量不得少于12张。 5.3定期向达人、摄影师等优秀创作者约稿,以优质的信息留住粉丝。每周约稿不少于1篇,稿件必须在“遇见福州”微博首发,每次约稿图片不得少于5张且须授权给甲方无偿使用。 5.4 全年策划不少于24期微博话题,话题主持人为“@遇见福州”。通过有奖互动、话题大赛、微博热搜等形式,提高微博话题阅读量,确保每期话题阅读量不少于1000万,全年至少有1期话题阅读量不少于5000万。 5.5每个月策划1期以上有奖转发活动,微博活动奖品购买、奖品寄送费用及第三方监测报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款项中。 5.6全年邀请粉丝数超过百万的大V参与话题讨论不少于100条。 5.7提供一套文本检测系统,实现自动检测错别字、语法表达错误等功能。 5.8 具备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能力,对微博舆情实时跟踪监测,对于微博用户咨询、投诉、评论、转发等负面信息,于事件发生起15分钟内报告甲方,以确保及时发现舆情,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应对机制。 5.9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止)“@遇见福州 ”粉丝量增长不少于40万(平均每季增长不少于10万);阅读量超过1千万的微博话题不少于24期,其中话题阅读量超过5千万的不少于1期;全年至少6次在全国权威性榜单排行榜名列前十名;在内容挖掘与活动策划上重点提升活跃度,做到平均转发40次/条,评论50次/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微博运营推广服务分析报告。一年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微博运营的结案报告以及第三方监测报告,结案报告需包含季报和年终总结等。微博数据分析报告需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微博进行监测分析,总结微博推广情况、粉丝增长情况等。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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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
10、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乙方未依约全面准确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金,乙方每逾期完成一日,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若乙方逾期一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项,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服务未达到甲方考核指标的,在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的基础上,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4若甲方未依约按时履行本合同款项支付义务,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计算违约金数额,违约金达到应付款项的10%,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5若乙方迟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权利和义务 14.1.1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微博运营的相关事宜。 14.1.2甲方负责监督检查本次合作期间微博的运营情况,并随时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整改意见。 14.1.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14.2乙方权利和义务 14.2.1乙方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 14.2.2乙方不得提供侵害其他方权利的产品及服务给甲方,一旦出现此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且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原送达地址仍有效,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SQ[GK]2022004-2的2022年“遇见福州”政务微博推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702 平台运营服务 | 平台运营服务 | 2022年“遇见福州”政务微博推广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次) | 优质服务 | 395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栋10层;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完成服务内容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政务微博“@遇见福州 ”账号的内容保障,围绕时下网络热点,整合福州文化和旅游资源,多方位采集福州文化旅游资讯,做好“遇见福州”微博内容保障工作;每个工作日提供不少于20条的图文发布内容,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10条;周末及节假日提供不少于10条的图文发布内容,其中原创内容不少于5条。 5.2为“遇见福州”微博制作相关主题的定制海报,每年设计、制作的海报数量不得少于12张。 5.3定期向达人、摄影师等优秀创作者约稿,以优质的信息留住粉丝。每周约稿不少于1篇,稿件必须在“遇见福州”微博首发,每次约稿图片不得少于5张且须授权给甲方无偿使用。 5.4 全年策划不少于24期微博话题,话题主持人为“@遇见福州”。通过有奖互动、话题大赛、微博热搜等形式,提高微博话题阅读量,确保每期话题阅读量不少于1000万,全年至少有1期话题阅读量不少于5000万。 5.5每个月策划1期以上有奖转发活动,微博活动奖品购买、奖品寄送费用及第三方监测报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款项中。 5.6全年邀请粉丝数超过百万的大V参与话题讨论不少于100条。 5.7提供一套文本检测系统,实现自动检测错别字、语法表达错误等功能。 5.8 具备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能力,对微博舆情实时跟踪监测,对于微博用户咨询、投诉、评论、转发等负面信息,于事件发生起15分钟内报告甲方,以确保及时发现舆情,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和应对机制。 5.9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止)“@遇见福州 ”粉丝量增长不少于40万(平均每季增长不少于10万);阅读量超过1千万的微博话题不少于24期,其中话题阅读量超过5千万的不少于1期;全年至少6次在全国权威性榜单排行榜名列前十名;在内容挖掘与活动策划上重点提升活跃度,做到平均转发40次/条,评论50次/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微博运营推广服务分析报告。一年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微博运营的结案报告以及第三方监测报告,结案报告需包含季报和年终总结等。微博数据分析报告需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微博进行监测分析,总结微博推广情况、粉丝增长情况等。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开展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财政指标下达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70%。 |
2 | 30 | 验收合格后,待财政指标下达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余款。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
10、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乙方未依约全面准确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违约金,乙方每逾期完成一日,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若乙方逾期一个月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项,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服务未达到甲方考核指标的,在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的基础上,还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4若甲方未依约按时履行本合同款项支付义务,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计算违约金数额,违约金达到应付款项的10%,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5若乙方迟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或出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要求,甲方可以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权利和义务 14.1.1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对接微博运营的相关事宜。 14.1.2甲方负责监督检查本次合作期间微博的运营情况,并随时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整改意见。 14.1.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14.2乙方权利和义务 14.2.1乙方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约定及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 14.2.2乙方不得提供侵害其他方权利的产品及服务给甲方,一旦出现此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且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原送达地址仍有效,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怡山路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五层 |
单位负责人: | 翁国平 | 单位负责人: | 白琳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22031509 | 联系方法: | 0591-635158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591903191310402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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