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2023年普通公路灾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70601100098001
工程名称:南靖县2023年普通公路灾毁修复工程
招标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 45-1 号,联系电话:0596-7832576)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5室 联系电话:0596-2106390)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南靖县
工程交易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受灾路段路基边坡防护4942立方米、路面修复11039平方米、边沟修复1049米、6 处涵洞修复及其他公路设施修复。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1700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4020816元(含暂列金410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最高限价:13354459元(其中暂列金41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09:00时
开标参数:1、评标基准价:11685039元;2、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3、基准价下浮比例:-1.5%;4、E1、E2抽取结果:E1=0.47、E2=0.40;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福建融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中标价:人民币壹仟贰佰零捌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12088620元,其中暂列金410000元)
项目经理:陈赛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2352008200815296)、
路桥专业中级职称;
总工:林汝场 路桥专业中级职称
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企业信用等级B级、项目经理(陈赛蓉)信用等级B级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 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安全目标:合同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五项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福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2 | 福建省汀罡建筑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3 | 福建弘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4 | 望江川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5 | 龙岩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6 | 福建联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7 | 福建省越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贵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登记的相关信息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0条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条款、评标办法3.5.1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投标。 |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杰(组长)、林荣金、黄乌燕、叶阿英、朱烨豪
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公示时间:2024年 7 月12 日至2024年7 月22 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6-7832576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