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9723 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作为 S26 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碎石材料 的供应商,现通过公开询比选定一家为碎石材料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检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1)检测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1. 采购项目条件
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作为 S26 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碎石 材料的供应商,现通过公开询比选定一家为碎石材料提供质量检测服务的供应商。2.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碎石材料供应结束之日止(具备检测条件后检测单位 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 下:
标段名称采购范围
检测一标段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碎石质量检测服务,服务次数不限。检测内容详 见检测清单。如采购人在检测服务清单以外的范围要求检测单位提供更多服务,检测单位在 资格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配合提供相应服务。
水泥混凝土粗集料筛分 表观密度、吸水率
检测清单
工程部位/用途产品检测项目
堆积密度、空隙率
含泥量
有机物含量
泥块含量
坚固性
针片状颗粒含量
压碎值
硫酸盐及硫化物含量
碱集料反应
沥青混凝土粗集料筛分
表观密度、吸水率
软弱颗粒含量
〈0.075mm 颗粒含量
坚固性
针片状颗粒含量
压碎值
与沥青的黏附性
磨光值
洛杉矶磨耗损失
基层、底基层粗集料筛分
软弱颗粒含量
〈0.075mm 颗粒含量
针片状颗粒含量
压碎值
备注:检测范围为上述检测项目,具体检测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2.4 质量要求:检测工作需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检测的要求。
件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件。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格、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资格条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不得参加竞价。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购买询比 采购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
彩色复印件、检测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
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上述资料均
需加盖公章,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
真及邮箱等信息。
5.2 采购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5.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 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
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电话:13081508248
联系人:田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 8 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3514715141
传 真:0471-3680308
联系人:张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公告附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要求
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2、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要求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碎石材料的试验检测任务。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人员数量人员要求
检测一标段项目负责人 1 名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范围 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 2 个专业,取得道路专业视为具备公路和材料两个专业)或持有交 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具有道路工
程专业);
3、至少负责过 1 项碎石材料的试验检测工作(以资历表填写为准)。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 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 3.7.2 项的规定
报价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的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服务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 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2.2 评审价格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1)商务部分:50 分
(2)检测工作建议书部分:40 分
(3)报 价:10 分
3.2(2)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所有通过评审供应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
(50 分)业绩(20 分)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得 12 分。在满足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2018
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3.3(1)商务评分标准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每增加 1 项碎石材料的 试验检测任务的加 4 分,最高得 8 分。
履约信誉(15 分)满足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 15 分。
主要人员(15 分)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 9 分。
在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每增加 1 项碎石材 料的试验检测工作业绩的加 3 分,最高得 6 分。
3.3(2)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
(40 分)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
(10 分)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得 6-10 分;
检测方案及方法
(10 分)检测方案具体、详细、科学;检测方法先进;检测工序安排合理,得 6-10 分;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检测质量的措施(7 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
于实施,得 4.2-7 分;
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7 分)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周密,操作性针对 性强,得 4.2-7 分;
后续服务(6 分)具有后续服务计划,措施周密,得 3.6-6 分。
3.3(3)报价评分标准
(10 分)当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 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供应商的报价;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6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
D——评审基准价。
若 D1≥D,则 E=0.2;若 D1<D,则 E=0.1。
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得分高的优先;
(3)商务与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 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 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 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报价清单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 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 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 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 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 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 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否则按照评审 办法继续评审。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检测工作建议书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 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 2.2.2 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 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检测工作建议书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
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
最终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人”。
3.5 汇总
3.6 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
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检测工作建议书得分
高的优先;如果检测工作建议书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
序。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而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北方纵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130815082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张晓东
电 话: 1351471514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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