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联合动力管理服务分公司-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第二批)-6/7.XMW-222机型液压系统(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211497
预算金额26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国梁010-5813234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联合动力管理服务分公司-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第二批)-6/7.XMW-222机型液压系统(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联合动力管理服务分公司-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第二批)-6/7.XMW-222机型液压系统(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1149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11497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特力佳(天津)风电设备零部件有限公司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65.500000 285.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河北赤城项目(液压系统)、国能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2023.5
2、清水河项目(液压系统)、国能联合动力技术(保定)有限公司、2024.4
3、正安天楼山项目(液压系统)、国能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2024.4
4、灵璧浍沟项目藤县大黎二期项目龙海古项目(液压系统)、国能联合动力技术(连云港)有限公司、2023.6
5、中煤黑龙江依兰项目(液压系统)、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
6、尚义小蒜沟五期项目(液压系统)、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4
7、木垒东新项目(液压系统)、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4
8、中电建秦安王铺项目(液压系统)、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3
9、大唐云南锦屏西项目(液压系统)、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11
10、中广核三期技改项目(液压系统)、中广核(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9
1、伊宁、大同、金湖、张掖、阳曲、马山周鹿、左旗、彰武、东辽、白旗等(液压系统)、中国船舶工业物资西南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
2、克拉玛依项目和剑阁三期项目(液压系统)、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3、国华V5项目(液压系统)等、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4、新疆哈密十三间房五期二批天润风电场(液压系统)等项目、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5、林泉、桦南、桦川、本寨、顺宁、湛江、中寨、江西武华山、湖南耒阳小水等项目(液压系统)、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2023年
6、华电青海青豫、红河永宁等(液压系统)项目、远景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
7、液压系统采购、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
8、大连庄河花园口项目/大唐西藏八宿县项目/华电湖北武穴风光储项目(液压系统)、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风电事业部、2024年
9、黑河/高阳/十三间房/华电(液压系统)、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2024年
10、赤峰/保定/连云港项目(液压系统)、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
11、液压系统采购、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12、乌兹别克斯坦GWIZarafshan风电场/金风国际南非Oya项目风电场液压系统采购、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13、华润连江外海项目/国电投赤峰项目液压系统采购(6.25MW)、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21149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国梁    电话:010-58132340
    邮箱:2008175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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