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ABXZBZC202401095】A包第二次]公积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A包合同公示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登记编号: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项目名称:公积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A 包)
委 托 人 : 吉 安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中 心
(甲方)
研究开发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市、县(区)
签订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北 京 技 术 市 场 管 理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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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安必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ABXZBZC202401095】A 包招标项 目的评标结果,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下称甲方)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为“公积金信息化升级改 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系统”)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 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是“公积金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详细内容请参见附件二: 工作范围说明书。
1.2 交付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改造。具体详情参见附 件三:项目实施计划。
1.3 本合同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3.1 技术目标:
公积金中心提高业务办理效能的建设目标是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 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3.2 技术内容:详见附件二:工作范围说明书。
1.3.3 技术方法、路线:
整体系统采用 B/S/S 三层结构,SOA 架构的设计理念,核心柜面系统基于 VWK 工作流平台以及 VDA 页面设计平台构建,基于 Java 语言开发及扩展;核心业务 系统中后台基于 VBS5 核心开发平台、CSP 外联服务开发平台构建,基于 C 语言 开发及扩展。
该合同标的的详细需求,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框架充分调研并与甲方协商后 提出《需求规格说明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实施。《需求规格说明书》将作为 本合同执行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作为系统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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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小写:¥800,000.00,(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三、支付方式及相关内容
3.1 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 30 日内,甲 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给乙方,即¥320,000.00;
第二次付款,经专家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且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 30 日内,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给乙方,即¥400,000.00;
第三次付款,项目稳定运行 6 个月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且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 30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给乙方,即¥80,000.00。
3.2 如果合同标的部分内容因非乙方原因没有实施和交付甲方,双方同意将 该部分内容对应的合同款项从合同总价中暂时扣除,其余已完成的内容正常组织 验收,且对应的合同款项按各付款里程及比例正常支付。
3.3 如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本合同项下商品所涉及的增值税税率 发生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产品价款,调整方法 如下:即自增值税税率调整之日起,在原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 新计算不含税价格,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增值税税率调整前乙方已经确 认收入的合同不再进行税率调整。
3.4 甲方开票信息应与本合同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如开票信息不一致时,甲 方应出具符合乙方要求的相关说明文件给乙方。
四、甲方的责任
4.1 指定甲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且该等人员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为 本合同项目进行工作。
4.2 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资源,如客户化环境、“应用系统项”的测试 设备、独立的不受干扰的测试环境、上线运行设备、生产环境等。
4.3 甲方有义务在以下里程完工阶段对乙方所提交的成果物和里程完工确认 书予以书面签字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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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合同款项。
五、乙方的责任
5.1 选派合格的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5.2 与甲方共同进行需求差异分析并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的整理,提交给甲方签署确认。
5.3 依据双方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技术开发,并形成“应 用系统”。
5.4 完成合同中全部技术开发内容。
5.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产品的销售和 使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6 乙方对于甲方业务系统的数据具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 露给第三方。
5.7 乙方提供针对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
5.8 乙方根据本合同记载的发票信息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纳税主体 身份或其他纳税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错误 开票信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发票信息导致乙方开具发票错误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补开发票而负担的费用、因错开发票而可能 受到的处罚及其他所有相关损失。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及损失后,乙方 按照税务规定补开相关发票。
5.9 甲方因税务规定之外的原因退票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 此而负担的费用、处罚及其他所有相关损失。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及损 失后,乙方按照税务规定补开相关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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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验收及免费维护期
6.1 乙方提交的开发成果由甲方负责验收,项目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验 收依据是甲方签署的《需求规格说明书》。
6.2 系统上线或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
6.3 系统上线之日起甲方应尽快组织验收,如超过 30 日未验收视为 验收通过。
6.4 免费维护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以验收报告的最终验收时间为 准)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免费维保期满后纳入核心系统维保,不再另行 约定。
七、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甲方如未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时间或以后经双方 书面协议修订的时间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金额万 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支付为止,但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上限为 本合同总金额的 10%。超过付款期限三十日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撤回其 项目组成员,并向甲方发出付款催告书。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催告 书的十五日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并另行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合同自乙方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解除。乙方有权收回 为甲方所开发系统,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待甲方 补齐全部合同款及合同总金额 10%违约金后,乙方可返还系统。
7.2 乙方违约责任
除因不可抗力,因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或以 后经双方书面协议修订的时间上线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本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系统上线为止,但乙方应支付的违 约金金额的上限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10%。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上线超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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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 失,合同自甲方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解除。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系 统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上线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3 除因不可抗力,如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获得其监管机构或第三 方机构对上线的批准和同意、迟延提供/不提供项目实施资源等)造成系 统上线迟延的,乙方可以先撤回工程师,待甲方上线条件具备,经双方 协商确定时间后,乙方再派出工程师协助甲方上线。如果因非乙方原因 的上线延迟超过 3 个月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行支付已开发完成但延 迟上线部分的合同款项,同时乙方仍有义务在上线条件具备时免费完成 延迟上线部分的工作。
7.4 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而未能履行本 合同的责任而直接或间接引致乙方蒙受任何的损失或后果,甲方不予以 补偿。但甲方承诺会尽力协助乙方解决问题以减少乙方的损失。
7.5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而未能提供“应用系统项”或在提供“应用系统项”时有所延误而直接或间接引致 甲方蒙受任何的损失或后果,乙方不予以补偿。但乙方承诺会尽力协助 甲方解决问题以减少甲方的损失。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8.1 本项目应用系统属于定制化开发,客户化定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 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而乙方已经获得软件著作权部分除外。任何一 方未经对方允许,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第三方使用或商业行为。属于乙方自 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成果,甲方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第三方使用或商业 行为。
8.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 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8.3 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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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各方同意,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各方的客户名单、业务流程、商业数据、技术数据、需求报告、设计
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系统、开发方法、项目管理方法等,以及本合同
的金额(以上信息合称“保密信息”),乃是商业秘密。除下述第 8.6 条 所列情形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在任何时候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
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包括各方的关联机构。
8.5 如果各方的雇员、关联机构确实因履行本合同的必要,需要了解 保密信息,各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保密信息的接触者遵守本条规 定的保密义务。
8.6 本条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2 年内仍旧有效。但甲方同意,乙方在 进行市场营销活动时可向其客户披露乙方曾经为甲方实施过本合同项目 的事实。对于对方提供的数据,双方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披露。特定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1)出于业务或管理目的披露给各方的关联机构;(2)出于刑 事侦查、起诉和判决执行等目的披露给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3)出于维护乙 方重大合法权益等目的披露给其他第三方。
8.7 甲方因项目升级或功能优化,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双方明 确并同意,本系统中所包含的数据,无论其以何种形式存在或产生,其 所有权明确归属于甲方。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 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露,乙 方为此对数据进行的加密、封装等处理算法及代码,应向甲方备案。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和通知送达约定
9.1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如产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 情况下,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启动诉讼程序,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单责任保险(保函)费及因诉讼 发生的其它费用(不限于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住宿费、查询费、判决执行费等)应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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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9.3 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签署页记载的双方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为本 合同下双方文件、通知、消息、发生争议所涉诉讼/仲裁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记载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各项信息的真实 有效性,相关信息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原地址信息进 行的送达仍然有效,其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10.2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 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 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 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 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 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 税费
12.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甲方负担。
12.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乙方负担。
十三、 其它
13.1 甲方制作并发布的招标文件,以及乙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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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构成本合同整体的不可分割部分。在本合同的 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过程中,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应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约束性。
13.2 本合同与其附件的有关条文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签订补充条 款。
十四、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附件一: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二:工作范围说明书;附件三: 项 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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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分项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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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工作范围说明书
一、项目建设背景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进行信息化改造,聚焦数字转型,在 优化服务中擦亮公积金品牌,聚焦风险防范,在规范管理中保障公积 金安全,聚焦党建引领,在队伍建设中展现公积金担当,不断在抓扩 面、增效益、惠民生、优服务、强内控、保安全上展现新作为。强调 要提高抓落实的本领,树立抓落实的标杆,夯实抓落实的作风,掌握 抓落实的方法,以实干启程,用实效说话,持续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 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依据《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赣府发〔2023〕8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服通”6.0 版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知》(赣府厅字〔2023〕61 号)、《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数字 化发展方案》进行公积金业务软件系统信息化改造,增加软件功能,适配新时代的公积金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的优质公积金管理 服务。
二、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需要实现的内容为:
2.1 提贷并举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资金需求,促进 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行提贷并举政策。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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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举政策的实施,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变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2.2 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变更)
为响应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省住建 厅关于推行企业变更“一件事一次办”的通知(赣市监注<2023>2 号)。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信息变更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变更 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联动,免于重复申 请、重复提交、重复审核,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 和跑动次数,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打 造我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新高地。
2.3 网厅功能优化
目前部分机关单位和企业公积金业务专管员反馈在网上业务大厅 办理部分业务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主要体现在职工补缴业务不能补缴 企业开户之前未缴纳的公积金和不能进行不定额补缴,其次则是职工 进行单位转移时不清楚转入单位的代码和职工个人账号,迫切需要模 糊查询的功能,并希望转入单位也能跨机构进行办理,支持批量导入 职工信息进行补缴,最后则是希望在导出人员信息表中增加公积金业 务章,不需要再跑到柜面进行盖章。完善以上三点可以大幅提升单位 和企业公积金专管员在办理业务时的效率和满意程度。
2.4 新增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业务
线上渠道覆盖的业务范围还需扩展,目前公积金线上服务并未提 供个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和贷款基本信息手机号关联一致的业务,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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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线下柜台去办理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业 务。为了满足职工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吉安中心需要推动线上用 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业务事项建设,有效满足职工线上办事的需求,不断提高其获得感和幸福感。
2.5 社保卡“一卡通”对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 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2〕14 号)的要求,目前市公积金中心还未将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作为公 积金提取默认账号。对于公积金提取账户还需要客户提供或者维护对 应的银行卡信息才可以办理此业务,不支持免填银行卡的效果,现需 要实现此功能以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2.6 赣服通 6.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2>14 号)和《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赣府发<2023>8 号)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服通”6.0 版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61 号)进一步完善提升“赣服通”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平台迭代升级,打造“赣服通”6.0 版公积金专区新增内容。
2.7 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划扣
异地贷款委托提取业务依托全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委 托提取协议、贷款还款数据、委托提取记录统一保存到共享平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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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共享平台统一接入省政务区块链平台上链。共同搭建住房公积金业 务交互平台,推进实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划扣,实现服务提档 升级,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做好缴存职工的“贴心人”。
2.8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准实施差别化政策,进一 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议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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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项目实施计划
备注:T 代表签订合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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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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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完工阶段 | 说 明 |
需求分析 | 甲乙双方完成需求讨论,《需求规格说明书》定稿;达成标志:甲方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 |
系统上线验收 (系统终验) | 系统上线后,乙方发起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人员根 据合同(及其他关联文件)要求完成系统验收。 达成标志:甲方确认《验收报告》。 |
名称(或姓名) |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技术合同专 用章或单位 公章 2024 年 10 月 8 日 | |||
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经办)人 | |||||
住 所 (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
电 话 | 传真 | ||||
开 户 银 行 及 账 号 | |||||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
名称(或姓名) |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合同专 用章或单位 公章 2024 年 10 月 8 日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经办)人 | |||||
住 所 (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
电 话 | 010-84933266 | 传真 | 010-84933266-8000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 | ||||
账 号 | 693991062 |
序号 | 内容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税率 |
1 | 新政策——提 贷并举 | 大专或普通本科 贷款房屋信息 | 1 | 15500.00 | 15500.00 | 0% |
大专或普通本科存贷挂钩功能 额度计算 | 1 | 10000.00 | 10000.00 | 0% | ||
2 | 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变更) | 中心企业信息变 更接口开发 | 1 | 27000.00 | 27000.00 | 0% |
江西省住建厅企业信息变更结 果反馈接口对接 | 1 | 12500.00 | 12500.00 | 0% | ||
市监局单位账户设立结果反馈 接口对接 | 1 | 12500.00 | 12500.00 | 0% | ||
一件事一次办企业信息变更办 理 | 1 | 17200.00 | 17200.00 | 0% | ||
一件事一次办单 位账户设立受 理 | 1 | 16000.00 | 16000.00 | 0% | ||
一件事一次办单位账户设立办 理办理 | 1 | 17500.00 | 17500.00 | 0% | ||
企业信息变更查询 | 1 | 8650.00 | 8650.00 | 0% | ||
单位账户设立查询 | 1 | 8650.00 | 8650.00 | 0% | ||
3 | 网厅优化开发 | 单位网厅不定额补缴 | 1 | 22100.00 | 22100.00 | 0% |
单位网厅补缴批量导入 | 1 | 12100.00 | 12100.00 | 0% | ||
单位网厅个人账户转移 | 1 | 11200.00 | 11200.00 | 0% | ||
单位网厅账户模糊查询 | 1 | 8200.00 | 8200.00 | 0% | ||
单位网厅职工信息查询打印电 子印章 | 1 | 12400.00 | 12400.00 | 0% | ||
4 | 新增用户联系 方式变更及同 | APP 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 | 1 | 8950.00 | 8950.00 | 0% |
微信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 | 1 | 10300.00 | 10300.00 | 0% |
步业务 | 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记录 查询 | 1 | 11400.00 | 11400.00 | 0% | |
用户联系方式变更及同步短信 提醒功能 | 1 | 10150.00 | 10150.00 | 0% | ||
5 | 优化部分住房 公积金政策措 施 | 贷款组合还款财务结算 | 1 | 16800.00 | 16800.00 | 0% |
柜面本人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13700.00 | 13700.00 | 0% | ||
柜面本人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13700.00 | 13700.00 | 0% | ||
柜面配偶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13700.00 | 13700.00 | 0% | ||
柜面配偶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13700.00 | 13700.00 | 0% | ||
微信本人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微信本人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微信配偶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微信配偶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APP 本人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APP 本人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APP 配偶提前还款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APP 配偶提前结清组合还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个人网厅本人提前还款组合还 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个人网厅本人提前结清组合还 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个人网厅配偶提前还款组合还 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个人网厅配偶提前结清组合还 贷 | 1 | 8100.00 | 8100.00 | 0% | ||
6 | 异地公积金贷 款委托提取划 | 异地缴存信息接口开发对接 | 1 | 12000.00 | 12000.00 | 0%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的委托提取 | 1 | 8000.00 | 8000.00 | 0% |
扣子系统 | 签约接口对接 |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的委托提取 终止接口对接 | 1 | 8000.00 | 8000.00 | 0% |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新增的异地 贷款委托提取协议查询接口对 接 | 1 | 12000.00 | 12000.00 | 0% |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新增的还款 数据推送接口对接 | 1 | 12000.00 | 12000.00 | 0% | ||
委托提取还款数据查询接口开 发 | 1 | 12000.00 | 12000.00 | 0% |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的委托提取 发起接口对接 | 1 | 12000.00 | 12000.00 | 0% | ||
省厅数据共享平台的委托提取 反馈接口对接 | 1 | 10880.00 | 10880.00 | 0% | ||
贷款中心异地贷款委托提取签 约协议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异地贷款委托提取签约协议终 止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还款数据推送 | 1 | 10400.00 | 10400.00 | 0% | ||
缴存中心异地贷款委托提取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缴存中心异地贷款委托提取异 常处理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缴存中心异地贷款委托提取结 果查询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异地贷款委托提取签约信息查 询 | 1 | 14300.00 | 14300.00 | 0% | ||
7 | 社保卡“一卡 通”对接 | 省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社保卡信 息接口对接 | 1 | 19300.00 | 19300.00 | 0% |
中心部分提取改造 | 1 | 13250.00 | 13250.00 | 0% | ||
中心销户提取改造 | 1 | 13250.00 | 13250.00 | 0% | ||
微信部分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微信销户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APP 部分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APP 销户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个人网厅部分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个人网厅销户提取改造 | 1 | 4960.00 | 4960.00 | 0% | ||
8 | 赣服通 6.0 | 中心还款方式变更接口开发 | 1 | 16360.00 | 16360.00 | 0% |
赣服通消息格式组装 | 1 | 9820.00 | 9820.00 | 0% | ||
赣服通提前还款接口对接 | 1 | 9820.00 | 9820.00 | 0% | ||
赣服通提前结清接口对接 | 1 | 9820.00 | 9820.00 | 0% | ||
赣服通柜面部分提取接口对接 | 1 | 11900.00 | 11900.00 | 0% | ||
赣服通柜面销户提取接口对接 | 1 | 11900.00 | 11900.00 | 0% | ||
赣服通微信部分提取接口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赣服通微信销户提取接口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赣服通 APP 部分提取接口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赣服通 APP 销户提取接口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赣服通个人网厅部分提取接口 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赣服通个人网厅销户提取接口 对接 | 1 | 8440.00 | 8440.00 | 0% | ||
总价: 小写:800,000.00 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
项目阶段 | 预计开始时间 | 预计结束时间 | 备注 |
需求开发阶段 | T | T+15 | 15 天 |
系统设计阶段 | T+16 | T+30 | 15 天 |
编码阶段 | T+31 | T+76 | 45 天 |
内部测试阶段 | T+77 | T+92 | 15 天 |
用户测试阶段 | T+93 | T+108 | 15 天 |
上线运行阶段 | T+109 | T+114 | 5 天 |
项目验收阶段 | T+115 | T+120 | 5 天 |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处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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