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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18]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18]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局对“中控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编号:JSJY-Z2018X004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 诉 人:北京中电加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站前路1号院

法定代表人:吕晟

代理人:谢秩军

被投诉人1: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莉红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1101室

被投诉人2:常熟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唐雪其

联系地址:常熟市兴隆私营城

投诉人对“中控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编号:JSJY-Z2018X004号)的投诉,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于2018年5月4日正式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经查,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于2018年4月17日发布询价公告。2018年4月23日开标确定北京孚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投诉人就询价文件于2018年4月24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江苏杰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进行了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18年5月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常熟市污水处理厂尚未与北京孚瑞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我局于2018年5月4日正式受理并向常熟市污水处理厂发出暂停政府采购通知书。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内容

1 、询价通知书中标明了特定货物的品牌。

2 、以有无生产厂家授权函作为评判报价文件是否有效的标准。

(二)投诉请求

废除成交结果,删除不合理或倾向性的要求,重新安排询价采购。

二、审查情况

针对投诉及相关答复的情况,我局调查了该项目询价文件并咨询了相关法律法规。现查明事实如下:

1 、投诉1问题,此设置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因此指定品牌属于违规行为。

2 、投诉2问题,要求提供组态软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此设置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因此属于违规行为。

三、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常熟市财政局

2018 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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